各食堂:
食用油招标询价已完成,请与中心采购部联系下单进货。任何单位不得直接下单到供应商,不得使用未经招标或未经经理会讨论定价的食用油。如有违反,一切后果由食堂负责人和仓管员负责。
食用油配送价:
此通知自2017年12月8日起开始执行,如有更改,将另行通知。
如有任何建议,请及时与采购管理部反馈。
联系人:叶健龙 洪新林 联系电话:84114318
饮食服务中心
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七日